公司召開合同管理座談會
時間:2017/12/6 9:23:16
2017年11月30日下午,公司在市政大廈五樓會議室召開了合同管理座談會,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吳英彪,副總經理董文紅,總經理助理廖志強、李勝凱及工程管理部、財務部、綜合辦公室、信息中心、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第三分公司、第四分公司、渤海分公司、建筑分公司、部分項目部的負責人和合同管理人員參加了會議。會議由副總經理董文紅主持。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公司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展開座談,通過解決合同中的問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為公司發展打下良好基礎。會議開始,主持人董文紅副總經理指出,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的工程項目乃至公司的經營發展都有著重要意義,因此要著力解決目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為有的放矢的解決合同管理問題,綜合辦公室已在會前通知時要求各單位梳理合同管理中發現的問題和建議,因此會議開始后,參加會議的有關部室、各分公司、項目部分別匯報了在合同管理中發現的問題,并對問題的解決提出了建議;之后,董文紅副總經理總結了各單位提出的共性問題,與會人員逐一進行了討論。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吳英彪同志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和會議討論結果,再次強調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他指出,合同管理對于任何企業都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我們的重視程度還遠遠不夠。正是在從嚴治企的過程中,強化了這項工作,才暴露出很多問題,所以也從一個側面證明了從嚴治企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對于合同管理工作,一個企業從重視程度到制度以及實際工作中欠缺太多,是很可怕的,長此以往,將帶來很多問題。這也是為什么以往我們效率低下、效益低下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吳英彪董事長也明確了合同管理的三項原則,即:1、合同的全覆蓋原則。有業務就要有合同,要通過合同來明確雙方的責權利,解決糾紛,以及隨市場變化要采取的相應的機制。公司的內部合同也要實現全覆蓋。2、先簽合同后發生業務的原則。合同和業務的時間順序,一定是先簽訂合同,后發生業務。邊發生業務邊簽合同,或業務發生完了才簽合同的現象,必須堅決杜絕。3、合同的簽訂要符合包死的原則和項目法施工的原則。項目法施工就是倒推成本,按照包死的要求去簽訂合同,符合項目法的要求。簽合同要求總價包死,特殊情況必須調整,要在合同中寫明什么情況下予以調整,如何調整,設計好調整機制,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吳英彪董事長說,合同不是約束變化的,而是來適應市場變化的??們r合同并不是不適應市場變化,而是以不變應萬變,以市場變化來決定盈虧。以往我們簽的合同沒有包死,是敞著口的,量和價格都是活的,都是可以變化的,這不叫包死,叫包活,像橡皮筋一樣,是非常危險的。簽合同是要適應變化的,可以約定很多可以變化的機制和辦法,把口縮的很小很小,一些簡單的,時間也短的,一定要封死,不留任何口,這叫包死,叫做總價包死,這是我們提倡的,也是以后要求的。我們常說跟國際慣例接軌,這就是國際慣例。國際上很多的就是總價包死,沒有調整,我們現在科特迪瓦很多工程就是包死的工程。我們現在總認為不變化是不可能的,其實是完全有可能的。對于勞務分包這塊,能包死一定要包死,極特殊的不得不留口的,要在合同上寫明什么情況下才能予以調整,如何調整,利用一些機制的設計,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包死不等于不分解,不等于不列清單,因為我們還有結算,還要按照計量進行支付,這兩者之間并不矛盾。把項目法施工的要求和包死的關系理解透,很多事就能找到根源。
對于大家提出的合同管理中發現的實際問題,如補充合同簽訂的條件、內部合同如何簽訂和審批、合同數據錄入導出、合同全覆蓋的范圍、合同范本、合同審批流程、合同培訓等,吳董事長均明確提出解決意見或改進的要求。會后,綜合辦公室對于會議決定進行了整理,形成了會議紀要,近日下發。
此次會議召開的非常及時也非常有效,解決了一段時期內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諸多問題。12月4日,董文紅副總經理牽頭,綜合辦公室組織有關分公司對細化部分合同的管理及有針對性地解決具體問題進行了研究、討論,達成初步意見,后續將對具體工作進行推進。同時,綜合辦公室作為合同制度主控部門也將修改《合同管理制度》,使之符合公司管理實際,并組織合同培訓,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確保合同管理規范有序,責權明確,從而規避合同風險,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綜合辦公室 曹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