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工程科組織機械施工分公司、綜合加工廠、商貿公司以及華通公司,接受滄州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對我公司特種設備的年檢工作。根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遵循定期檢驗要求,在檢驗有效期屆滿一個月前,向國家法定的具有檢驗資質的單位提出檢驗申請。在12月2日,工程科向滄州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提出檢驗申請,雙方定好在12月8日進行現場檢驗。通過一上午緊張的工作,檢驗人員完成了設備的檢驗,檢驗合格報告將于本月底前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