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公司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制度》,4月2日,公司在市政大廈5樓會議室召開了職工工資集體協商會議,職工方首席代表、工會主席李淑禮主持會議,企業方代表和職工方代表共11人參加了會議。
本著公開、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在兼顧職工和企業雙方利益的基礎上,結合經營計劃和發展戰略,公司對《市政公司薪酬制度》2.3.3、2.3.5條進行了調整,提出適當提高新員工試用期工資、待崗人員生活費和外地施工補貼。集體協商雙方就《市政公司薪酬制度修改意見》進行了充分討論,并達成了一致意見。
《薪酬制度》的調整,充分體現了公司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為企業和諧建設及長遠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工會 李玉敏